11.13.2018

終於搞懂什麼是「電子發票」了.... @@

電子發票,政府已經推行好幾年了,每一次在做電子交易的時後,例如:在博客來買書,或是在威秀影城購票時,都有一個「載具」的項目。當時只知道那個項目和電子發票有關,但一直不知道該如何使用。直到今年,每一次去便利商店買東西時,發現越來越多人結帳時都拿著手機給店員掃描 (給店員掃描不一定是電子發票的一維條碼,也有可能是行動支付的二維條碼),看起來好像很方便的樣子,才想到要瞭解一下。

一般傳統紙本發票的行為模式,假設爸爸、媽媽和兒子,都可以出門買東西,爸爸拿回3張發票,媽媽拿回5張發票,兒子拿回2張發票。每個人把發票拿回家之後都可以兌獎;可是要去領獎兌換現金的時後,只要媽媽拿著身份證,去郵局、農漁會核對身份之後,就可以兌換中獎的現金。

如果把紙本發票的行為,套用在電子發票的話,那麼「每一個人」就是「載具」;而中獎時「帶著身份證去領獎」的行為,就是「歸戶」。

載具,可以用來接收電子發票,例如7-11的iCash,或是悠遊卡,都是有提供載具功能的電子裝置,甚至某些銀行的信用卡也應該有載具的功能 (消費完之後,直接把電子發票儲存在信用卡裡面)。假如,我不是去7-11買東西,或是也沒有用到悠遊卡或信用卡時,如去50嵐買手搖飲料,那我的載具從何而來?

中華民國行政院轄下的財政部,有一個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」,每一個人都可以申請載具;整合服務平臺提供2種載具,一個是「手機條碼」,另一個則是「自然人憑證條碼」。自然人憑證有一點點小麻煩,因為自然人憑證的有效期限是五年,換句話說五年一到就必須重新申請;所以在Google或是YouTube上可以找到很多如何申請手機條碼的教學說明。

申請完手機條碼之後,還可以列印出來,貼在你常用的地方,像我自己就把手機條碼貼在iCash上,出門只帶一張iCash,去7-11消費,就直接把電子發票儲存在iCash中;若不是到7-11消費,就把貼在iCash上的手機條碼給店員掃描,非常方便。或者,也可下載「雲端發票」的APP,它也有跟財政部的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做連結,也可以秀出手機條碼。

然後,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當然也有提供「歸戶」的功能,可以讓你把手機條碼iCash悠遊卡信用卡等「載具」都歸戶在同一個銀行帳戶之下,時間到了,就自動幫你兌獎;不小心兌中了,還會幫你把錢轉到指定的銀行帳戶。

自從申請了電子發票的載具之後,每逢奇數月25日的兌獎時間省掉了,整理紙本發票的時間也省了,非常方便及好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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